©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粤ICP备14051456号
2026-09-04
2026 年推免工作小组组长:张青峰
2026 年推免工作小组副组长:罗丹
2026 年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张青峰、罗丹、张福才、刘召军、嘉有为、姜俊敏、游昌盛、 曾奕、李晓阳、蔡月飞。
申请对象:1、思想品德过关,无违纪处分记录。 2、2026 届本科
应届毕业生,延期毕业的学生(2025 年毕业结论为延期毕业,并申请延期的学生)不能参加推免;3、不计划赴境外留学,专业学术导师无联培推荐。
排名方式:综合成绩排名(3 位整数,两位小数)
排名范围:专业排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组成部分:综合 GPA、科研加分、书院评分、体育素质评分(满分100 分);
综合 GPA、科研加分、书院评分、体育素质评分之和占 100%,其中书院评分、体育素质评分占比待定。
算式: [(综合 GPA + 科研加分)/4 * 100*百分比占比+书院评分(百
分制)*百分比占比+体育素质评分(百分制)*百分比占比。
科研加分项包括学术论文、省部级以上高水平学科竞赛。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后,需提供能够说明其科研论文、科研竞赛的证明材料,电子与电气工程系成立评定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 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对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评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一、学术论文
1.JCR 1 区、2 区期刊文章,及同等影响力高水平会议(见附 1,会议列表)论文,加分 0.1;
2.JCR 3 区、4 区期刊文章,加分 0.05;
3.其他特别优秀的会议论文,加分 0-0.05(经导师推荐,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后酌情加分);
4.期刊论文可叠加计分,会议论文不叠加计分。
附 1:会议列表
1. ACM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pplications,Technologies,Architectures,and Protocols for Computer Communication (SIGCOMM)
2. ACM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obile Computing and Networking (MobiCom)
3. IEE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omputer Communications (INFOCOM)
4. Symposium on Network System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NSDI)
5. International Electron Devices Meeting (IEDM)
6. IEEE International Solid-State Circuits Conference (ISSCC)
7. Design Automation Conference (DAC)
二、省部级以上高水平学科竞赛
1.国家级、部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 0.1、0.09、0.08 (每位成员加全分);
2.省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 0.05、0.045、0.04(按成员人数平均计分);
3.获其他竞赛奖项,经导师推荐,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后酌情加分;
4.同一竞赛项目不叠加计分。
附 2:竞赛列表
1.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2.“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
3.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4.中国国际“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三、其他突出表现及未尽事宜,可经导师推荐至系推免工作小组讨论确定。
四、亲属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附 3:细则说明
1.发表论文本人须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按照人数平分加分;
2.发表期刊和会议论文主题相同时,不叠加计分;论文发表与竞赛获奖不叠加计分。
3.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论文,相关学生需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4.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逃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仅发表会议摘要不加分;“附 1:会议列表”里的论文需要接收函,其他会议论文须已经公开发表,且被 EI 或 SCI 检索;
6.获得推免资格则不可以转专业;
7.具体计分方法包含 2026 年春季学期期末成绩,不含 2026 年夏季学期成绩。其中,大四前的专业必修课均已完成,所有科目无挂科现象,重修通过的不可以参加推免。
8.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电子与电气工程系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